近年来,工信部建立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随着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公布,目前已经培育了三批492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带动各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万多家。
在“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将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即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这些企业更好发挥示范作用。
4922家企业中,来自机床工具行业的企业虽然为数不多,这其中还有很多是我们金诺机床展的老朋友!
第一批
云南锦润数控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批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德州普利森机床有限公司
安阳鑫盛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扬森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佛山市普拉迪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宝鸡赛威重型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宁波澳玛特高精冲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安徽东海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盛雄激光先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力星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华工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塞特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第三批
辽宁西格马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宜昌长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中大创远数控装备有限公司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普什宁江机床有限公司
深圳市久久犇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北平机床有限公司
山东沂水机床厂有限公司
宁波博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锯力煌锯床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大河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名单如有遗漏之处,欢迎指正)
什么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专”,即专业化与专项技术;“精”即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特”即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与特色化;“新”即自主创新、模式创新与新颖化。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指代那些集中于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中产业领域的尚处发展早期的小型企业,它们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普遍具有经营业绩良好、有科技含量高、设备工艺先进、管理体系完善、市场竞争力强等特点,并且极具发展潜力与成长性,有望在未来成为相关领域的先进企业。
培育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
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
- 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 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
- 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 专项条件
经济效益
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专业化程度
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经营管理
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三. 分类条件
1
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
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
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培育措施
01
强化梯度培育
各地要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通过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双创”不断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并促进其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建立和完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确立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与举措,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02
加强政策支持
完善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政策,建立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落实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改革精神,推动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向“专精特新”企业集聚。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在资金、政策等方面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
03
开展精准服务
强化融资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上市培育。加强创新服务,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和工业设计赋能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掌握和运用数字化和设计资源的能力。优化公共服务,支持服务机构开发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服务项目,广泛开展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
04
优化发展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降低中小企业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学研协同创新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创新生态。认真总结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05
加强动态管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我部组织对入选满3年的企业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予以撤销。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如何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选拔由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
首先,纳入选拔范围的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此基础上,企业可自愿申请,并由地方作出推荐。
第二,两部门将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标准,在地方推荐企业名单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排名,优中选优,全力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国家队。
第三,对重点“小巨人”企业采取淘汰制。为加强激励约束,通过考核逐年淘汰部分成长速度、目标实现进度相对落后的重点企业。
另外,申请企业名称须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文件所公布的名称一致,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发行股票的。且须符合产业导向、专业化程度、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成长性等方面的条件。